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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8-04-23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海珠区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市海珠区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招标编号:GMTC082B008ZFG022B0]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范围:

  ①广州市海珠区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包括安全保卫、消防管理、车场管理、房屋建筑及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和保养及一般性维修以及其它委托事项等)(详细需求见用户需求书。)

  ②物业管理年限为二年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服务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服务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次招标的实施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国家税务局。

3.合格的投标人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b)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c)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d)须持有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二级以上(含二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2008年4月18日至5月14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书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价格: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5.招标答疑会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08年4月28日下午2:30分;

地点:广州大道南123号七楼702会议室;

联系人:李慧;联系电话:84266065;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08年5月15日上午9:00时至9:30(北京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5月15日上午9:30时止(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2楼212房(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8.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08年5月15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2楼212房(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9.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0.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四军李宾

地址及邮编: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5楼510)

电话:6279151762791522

传真:83307600

电子邮箱:dept2gdmeetc@163.com

责任编辑:yan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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