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购买5年内经适房交易过户已全面停止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8-04-17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日前从城八区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了解到,根据北京市建委前天公布的经适房再上市管理办法,各区县购买5年内经适房交易过户已全面停止。根据管理办法,无论“老房”还是“新房”,购房5年内均不得自行上市交易,如确需出售,需由政府回购。 经适房购买5年时限的计算方式,是从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日期开始计算。根据老办法,购房5年内经适房可以上市交易,但只能以原价成交,且购买者需符合经适房购买条件,房主有权在符合条件的人群中自行选择购买者,中介机构可以参与交易,此过程没有政府介入。在实际交易中,因为经适房供不应求,卖家往往和买主达成私下交易,按照高于经适房原价的价格出售,从而出现倒卖经适房的利益空间。 新管理办法规定,无论何时购买的经适房,5年内均不得上市交易,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北京市建委委员程建华表示,此举将从根本上解决5年内经适房交易中的阴阳合同问题。 责任编辑:
[打印新闻][推荐给朋友][添加收藏][关闭窗口]
我要评论
昵称:匿名发表
标题:
内容:
|
热点新闻
政策导航
经营管理
地产学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