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限价房将公开摇号销售 5年内不得转让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8-04-15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今天上午,北京市建委新闻发言人张农科称,《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日前经市政府批准,正式印发执行,符合条件的市民近期可向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审核窗口提出购房申请。市建委委员程建华表示,去年开工的限价房将尽快销售,今年开工的限价房也力争在今年销售。 按照试行《办法》,限价房的面积没有调整,仍然严控在 在上市交易方面,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确需转让的由政府回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目前该比例定为35%,市有关部门可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适时调整这一比例。 另据了解,市建委已于日前对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窗口受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各区县住房保障审核窗口将尽快完成有关准备工作,陆续受理居民的申请。 责任编辑:
[打印新闻][推荐给朋友][添加收藏][关闭窗口]
我要评论
昵称:匿名发表
标题:
内容:
|
热点新闻
政策导航
经营管理
地产学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