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开展住宅物业服务规范检查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8-04-07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北京市建委日前表示: 《一级规范》为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的基本标准,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住宅物业服务,并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达到综合要求规定的15条规范。 责任编辑:
[打印新闻][推荐给朋友][添加收藏][关闭窗口]
我要评论
昵称:匿名发表
标题:
内容:
|
热点新闻
政策导航
经营管理
地产学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