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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4月开始物业服务成本监审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修订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8-04-07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据报道,为真实合理地核定物业服务定价成本,修订山西省现行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物价局决定从2008年4月至8月对全省物业服务定价成本进行监审。 据了解,本次调查审核的范围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2005年到2007年三年物业服务成本。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应选择所辖全部市区和至少两个县开展调查。调查范围按照该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指导标准分级办法规定了三个等级,将分别选取不少于30%有代表性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成本监审。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于两个以上(包括两个)小区的应分别核算填报。 各物业服务企业上报的资料经各地审核以后,将于2008年6月底前报省局成本队。同时,省物价局规定单独收费的物业服务配套设施、设备及场地的成本费用不得计入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应当计入相应的收费项目成本中。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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