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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民建“私房”将出新规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8-04-07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个人建“私房”有哪些新的规定?应该具备的条件有哪些?近日,《武汉市个人建设住宅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已上网公布,并面向市民征集意见。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宅不得向城镇居民出售。城镇居民不得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住宅,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

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住宅,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但如果农民原有房屋出售或赠予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或者农户人均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都将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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