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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降价引发补差价风波 官方称这个头不能开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8-04-03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据报道,近日,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与深圳律师协会会同部分房地产企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律协房地产专委会主任尹成刚认为,因为降价,业主要求退房或补偿价差于法无据,不是合理诉求;深圳市国土局代表表示“此头不能开”。与会的万科、金地等企业也表示:不会效仿桑泰地产给业主补价差,但会考虑增加楼房的价值。

深圳律协房地产专委会主任尹成刚在昨日的发言中认为,虽然因为楼房降价后,业主要求退房或补偿价差,上海法院也有过支持业主的判决,但前提是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第三条有约定:若购房者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合同,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的3%,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法院正是基于这一约定而作出解除合同的判决,但据昨日现场询问,深圳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购房合同中均无该条款,因而退房的诉求应无法获法院支持。

业主因开发商降价要求补价差是否合理合法?深圳律协副会长张志此前说,原则上不认为业主的这一请求是合法合理的,尹成刚也分析认为,购房是一个市场行为,市场行为本身就有交易风险,任何一方不能将自身应该承担的风险责任转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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