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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申请保障住房家庭准入标准全部确定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8-04-01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北京市18个区县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准入标准已全部确定。远郊区县保障房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家庭总资产等准入标准与城八区有所不同,但总体上略低于城八区。如居民申请廉租房,城八区家庭人均月收入准入标准为580元,而通州区为460元,门头沟区、昌平区、大兴区为330元;再如3人户居民申请经济适用房,城八区家庭年收入准入标准为4.53万元,家庭资产为36万元,而昌平区的准入标准分别为4.2万元和30万元,大兴区的准入标准分别为4.18万元和30万元。 据了解,北京市各区县的准入标准是根据去年11月本市出台的城八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保障家庭收入、住房、资产标准确定的。当时的标准规定,申请廉租房家庭月收入不得高于580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除顺义、昌平、密云外不得超过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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