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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规范物业收费 超值服务可超政府指导价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8-02-19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成都市物价局和市房管局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已于 通知规定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和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对物业服务如何划分等级进行了详细规定,每一级服务在基准物管费基础上有20%的浮动区间。 物业服务等级对应的指导价格 一级:有电梯1.75元,无电梯1.15元,±20% 二级:有电梯1.35元,无电梯0.85元,±20% 三级:有电梯1.00元,无电梯0.55元,±20% 四级:有电梯0.6元,无电梯0.35,+20%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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