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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后房价上涨 卖主反悔卖房判赔94万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8-02-04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2007年7月, 3天后房屋仍未办理过户, 昨天,被告 但金隅万嘉公司代理人拒绝承认该套房屋在买卖过程中公司存在逃税之嫌。 朝阳法院向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咨询后得知,该处房屋现在的市场单价已经为17000元-22000元/平方米,而金隅万嘉经纪公司则认为,现在同类房屋的价格不低于24000元/平方米。 法院审理后认定, 综上,法院判令卖 以案说法 本案主审法官陈晓东介绍,很多房主在签订买卖合同后,看到房价涨幅巨大,便会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前反悔,并寻找各种理由拒绝交房。仅2007年11月、12月间,朝阳法院共收到此类案件43起。为此,法院专门邀请法学教授、民事庭庭长、知名律师等人召开研讨会。各方人士的一致意见是,此类情况合同需继续履行,若不能履行,卖房人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具体数额还需制定出标准,避免出现“案情类似、判决不同”的情况。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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