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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缴存住宅维修基金暂按老办法执行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8-01-31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21起,建设部和财政部下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开始执行。据报道,昨日,武汉市国土房产局称,目前,湖北省有关部门还未下发实施细则,武汉市暂时还不能按新办法缴存住房维修基金。

新办法规定,商品房的业主按每平方米造价的5%8%交存,原来则是按房屋总价的2%交存维修基金。据计算,购房者按新办法缴存住宅维修基金,将减少几千元的负担。

武汉市国土房产局有关人士说,新《办法》交存有两大好处,一是在房价高涨之后,降低购房交存的费用;二是让不同楼层的购房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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