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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副部长齐骥:科学建立物业管理师制度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8-01-16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在2007年12月30日召开的全国首批物业管理师大会上,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强调,要科学建立物业管理师制度,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齐骥指出,设立物业管理师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大力建设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体现;是转变物业管理服务方式,促进物业管理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是顺应国际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趋势,建立国际化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客观要求。
    齐骥强调,要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建立与完善物业管理师制度。物业管理师制度是人事部、建设部近年来依据有关法规新设立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是我国房地产领域继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之后又一项重要的执业资格制度。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站在新高度、运用新视角,分析判断我国物业管理行业所处的新形势,研究审视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所面临的新任务,积极推进物业管理师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使其较之以往的执业资格制度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齐骥说,要严格依据《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规规定,规范物业管理师各项制度。一是建立国家统一的考试制度。要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合理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确保考试制度成为评价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能力和水平的客观、科学手段。二是建立国家统一的注册制度。要从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等环节对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实施动态管理,从而对执业行为形成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三是建立国家统一的执业标准。要尽快实行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注册物业管理师担任的规定,明确物业管理师执业范围与执业能力,通过建立物业管理师信用档案形成系统的物业管理师执业行为记录。
    齐骥说,物业管理师制度的实施需要有关部门、机构在建设部、人事部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统筹协调与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物业管理师制度的总体工作,是该项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部门。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受建设部委托,负责物业管理师考试注册等相关具体工作。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人事行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资格考试、注册审查、执业监督等工作。
    齐骥要求,要深入研究、合理借鉴、不断汲取国外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先进内容,在专业人员资格的多种模式、准入与退出机制、执业范围确定与执业能力改进、信用体系完善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地探索创新。要加强与先进国家及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争取早日实现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执业资格互认,促进我国物业管理师制度与国际规则接轨。

责任编辑:yan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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