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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月楼市新规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8-01-07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新年过后,北京市诸多楼市新规已经开始实施。除了规范住宅商品房验房程序外,还有确定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及严格房产中介资金监管制度的两项规定。

廉租房敲定资金来源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今年11日开始执行。该办法明确以下8种资金将作为廉租房建设和管理的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的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其他资金。

强制中介资金监管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今年11日开始执行。根据以往的规定,北京市对房屋租赁经纪委托代理业务实行银行代收代付、风险准备金、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分账户管理等资金监管制度,但对于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并未明确,实际的执行效果也不理想。此次出台的新规首次明确了违规企业的受罚力度,“房地产经纪机构不能落实资金监管制度的,责令改正同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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