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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办法正式公布 2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8-01-04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近日,《土地登记办法》正式公布并将于20082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规定,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

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土地登记结果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实现国家和地方土地登记结果的信息共享和异地查询。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表示,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土地登记工作已经具备了相当工作基础,建立了完整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健全了各级登记机构,土地登记覆盖率大幅提高,为保护土地资产,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不可或缺的物权保障作用。统计数字显示,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率已达86%,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率已达5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率已达73%。

《土地登记办法》的出台,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土地登记覆盖面、加强土地产权保护提供了契机。但再好的法律法规,也需要通过落实才能生效。下一步,我们要在系统内全力以赴抓好《土地登记办法》的贯彻实施,部里将出台专门文件,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严格遵照《土地登记办法》规定做好土地登记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将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在全系统大张旗鼓地组织学习和宣传《物权法》和《土地登记办法》;二是加强培训工作,部里计划举办全国地籍处长培训班,对《土地登记办法》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土地登记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配合《办法》实施,部里将设计出台新的土地登记表册卡簿,提高土地登记质量,保证土地登记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四是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土地登记效率,加快土地登记发证进度,扩大土地登记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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