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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期:继续推进物业管理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杂志2002年第3期 发布日期:2008-01-02 访问次数:1 作者:谢家瑾
要致力于培育规范的物业管理市场,大力推行市场竞争体制,鼓励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物业管理企业,加快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积极创造条件,稳步推进房地产开发、销售和物业管理分业经营,从体制上解决建管不分产生的弊端;推行物业管理企业的产权制度和经营体制改革,推行房管所转制改企工作。 近几年,我们为推进物业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随着物业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和深入发展,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一方面,一些物业管理企业行为不规范,多收费、少服务,引发居民的不满;另一方面,一些业主希望得到最好的服务,但只愿意交很少的费用,甚至得到服务拒不缴费,使得物业管理企业亏损情况在不少城市比较普遍,尤其是在普通住宅小区。一些地方多次使得物业管理企业因收费率低而收不抵支,无法正常运作而毅然退出对住宅小区的管理,给居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加上一些媒体炒作,对行业形象带来不良影响。 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不能简单就事论事,需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第一,要增强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责任意识。居民购买住房拥有住房产权后,有责任对住宅及附属设施进行维修管理,保持住房和附属设施的完好,实施物业管理应是业主自己的意愿和责任,而不是政府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加给他们的负担。第二,要强化“谁受益,谁付费”的物业管理消费意识。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特征的物业管理,既是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专业化管理、收取服务费用的经营性活动,又是业主花钱买服务的住房消费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该规范收费行为,业主也有义务缴纳与所得到服务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第三,要强化物业管理中的合同意识。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是通过签订合同建立的平等民事关系,双方按照合同,各自享有约定的权利,并履行约定的义务,管理事项、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等都应该在合同中明确。发生纠纷,应当主要按照合同约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政府部门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具体纠纷的调处中。 因此,今年的物业管理工作应把握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快立法,规范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以及涉及开发商等各方主体的行为,推进物业管理的依法发展和规范;二是进一步树立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责任意识、消费意识和合同意识,既行使好权利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三是要推行竞争机制,通过优胜劣汰,切实提高管理与服务质量。四是研究物业管理货币化政策,逐步提高居民物业管理消费支付能力,创造有利于物业管理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 究竟如何继续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我认为应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 1 )全力以赴配合国务院法制办修改、论证 《 物业管理条例 》 ,使 《物业管理 条例 》 成为物业管理发展的政策保障。 ( 2 )抓紧起草 《 物业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 、 《 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 》 、 《 物业管理委员会规则 》 等与 《物业管理 条例 》 配套的部门规章,尽快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的法律体系。 ( 3 )要致力于培育规范的物业管理市场,大力推行市场竞争体制,鼓励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物业管理企业,加快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积极创造条件,稳步推进房地产开发、销售和物业管理分业经营,从体制上解决建管不分产生的弊端;推行物业管理企业的产权制度和经营体制改革,推行房管所转制改企工作。 ( 4 )提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加快建立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 5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物业管理货币化政策,提高职工的物业管理消费支付能力,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广大居民的物业管理消费意识。 ( 6 )要继续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推进白蚁预防工作。 责任编辑:yan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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