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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住有所居 南京实行“四旧两新”保障方式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12-21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南京的不少老百姓今后买房子,终于能“松一口气了”――据报道,日前,南京市政府正式公布出台并实施南京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和《2008-2010年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规划纲要》。这个由相关部门历时三个多月制定的文件,不仅仅保障了低收入家庭,也与全市的640万市民息息相关。

根据今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24号文)的总体要求,结合南京市住房调查的实际,南京确立了今后住房保障的主要办法为: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一是逐步对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及其他特殊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实物配租;二是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三是逐步实施对购买其他住房(含使用权)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购房补贴;四是对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经申请可采取共有产权的方式予以保障。此外,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对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可依据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规定执行,进行单位集资合资建房。

这也被房产部门负责人称为“四旧两新”保障方式:“四旧”即发放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出售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资建房;“两新”是发放购房补贴和申请共有产权的住房保障。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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