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物业管理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毋庸置疑,《劳动合同法》在加大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的同时,也加重了用人单位的经营成本。物业管理行业作为一个劳动密集型行业,目前存在着员工收入水平偏低、流动性大、用工不够规范等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工不规范的物业管理企业将为此付出高昂的用工成本。
那么,在新法正式实施之际,企业该怎样正确而全面地认识《劳动合同法》?怎样在尊重法律的基础上降低用工成本和风险?
针对这些问题,《城市开发•综合版》杂志社、《中国物业管理》杂志社联合举办此专题座谈会,会议由新中物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协办,拟邀请在京知名企业领导参与讨论,以期望在维护物业管理企业利益的基础上,促进行业的规范用工,并进一步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主办单位:《城市开发•综合版》杂志社
《中国物业管理》杂志社
协办单位:新中物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时 间:2007年12月13日(星期四)13点30分
地 点: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一号 中国银行总行大厦
会议议程及时间安排:
座 谈 会:13:30――17:00
项目参观:17:00――17:50
合影留念:17:50――18:00
晚宴时间:18:00――
此次座谈会由中城房网(网址:www.zcf100.com)全程在线播报
座谈会内容:
与会代表可以就以下问题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展开阐述(发言稿请提前准备):
1、 新法出台,在招聘、使用人才等许多环节作了新的规定。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应如何规范行为,并注意哪些问题,把握怎样的尺度与方式,以科学、正确地执行新法;
2、 新法实施后,面对成本上调的情况,物业管理公司如何说服业主上调物业费;
3、 试用期新规定及人力资源对策;
4、 辞退员工新规定及适应策略;
5、 劳务派遣的新规定及适应策略;
6、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新规定与人力资源适应策略;
7、 关于培训、竞业的新规定及人力资源适应策略;
8、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新规定及适应策略。
……
参会代表回执
联系人:张晓丽 甘淇涌
联系电话:010-58565142 58565120
传真:010-58565133
《城市开发•综合版》杂志社
《中国物业管理》杂志社
200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