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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租屋存安全隐患最高罚3万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12-11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明年起北京市将实行房屋出租登记制度。昨日(1210),《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正式公布,出租的房屋如若存在治安、消防、建筑、卫生安全隐患,最高将处3万元罚款。

其中明确,北京市实行房屋出租登记制度,出租人应当从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办理房屋出租登记不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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