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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物业不得将采暖费与物业费捆绑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11-26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哈尔滨市一些代收采暖费的物业公司为避免居民欠缴物业费的现象,竟将物业费与采暖费捆绑收缴,若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就拒收采暖费,不开栓供暖。如此做法引起哈尔滨市许多业主的质疑。   

随着供暖期的到来,在哈尔滨,物业公司这种搭采暖费收取物业费的现象不在少数。这些物业公司认为,一些小区居民以各种理由不缴纳物业费,甚至还有个别居民恶意欠费,只有在收取采暖费时搭车收取才能保证居民及时缴纳物业费。   

对于一些物业公司随意捆绑收缴、搭车收费现象,哈尔滨市供热管理办公室的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物业费与采暖费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收费。按照规定,供热单位及代收采暖费单位,不得以未交物业费等为由拒收用户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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