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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确定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申请标准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11-07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115,北京市建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2007年北京市城八区城市居民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相关准入标准做出明确的规定。

该规定将每户人数分为1人到5人,分别制定相应的收入、资产、住房等标准,符合这些标准的家庭才可申请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而此前北京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收入标准,统一为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并没有根据家庭成员的多少来区分。在申购经济适用房方面,1人户、2人户、3人户、4人户、5人户家庭的年收入分别确定为低于22700元、36300元、45300元、52900元、60000元。家庭总资产净值分别确定为低于24万元、27万元、36万元、45万元、48万元。5类家庭均须满足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及以下的要求。

在申请廉租房方面,1人户、2人户、3人户、4人户、5人户家庭的年收入分别确定为低于6960元、13920元、20880元、27840元、34800元,家庭总资产净值分别确定为低于15万元、23万元、30万元、38万元、40万元。5类家庭均须满足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7.5平方米及以下的要求。

城八区以外的各远郊区县,将参照此标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相应住房保障家庭准入标准。

经济适用房申购标准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529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00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

廉租房申请标准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96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15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1392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3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088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0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784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8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48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0万元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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