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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街道(乡镇)将参与到新建住宅项目的交付验收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10-31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今后,街道(乡镇)将参与到新建住宅项目的交付验收之中,并负责组织、指导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换届等工作。日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规范物业管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议案办理暨《物业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通过持续半年多的执法检查对本市物业管理现状进行了深入剖析。

报告中提出,北京市街道(乡镇)将把物业管理作为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体系。同时,出台《关于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街道(乡镇)负责组织、指导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换届工作,并对业主委员会进行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业主与业主、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可根据业主的要求,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参与到新建住宅项目的交付验收之中。

北京市建委物业处处长赵成透露,街道(乡镇)参与新建住宅项目的交付验收,与目前的“四方验收”不同,主要还是发挥政府职能,保证新建住宅小区达到同步设计、同步交付、同步验收。对此,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要确立街道办事处是推进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地位,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率和业主满意率作为考核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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