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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定金不卖商铺 开发商败诉赔偿15万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日期:2007-10-22 访问次数:1 作者:何勇,吴艳燕
签订《商铺认购意向书》并支付意向金后,等着开发商发出售房通知,然后付款买房,岂料事隔三年, 案件回放:买主三年等待一场空 去年年初,等待了近三年半的 眼看交涉未果, 法院判决: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根据预约合同的性质,结合金轩公司的过错程度,以及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提出上诉。 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意向书是双方当时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该意向书明确了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对拟购商铺的面积、价款计算、认购时间等均作了较为明确且适于操作的约定。双方一旦签字,该意向书即已成为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该意向书是对未来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预先安排,是当事人双方为将来订立确定性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或协议,故认定该意向书为独立、有效的预约合同。 本案中,金轩公司未按约履行通知义务,反而在一审中主张双方签订的意向书无效,违背了民事活动中应遵循的诚实信用基本原则,该违约行为导致守约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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