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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胶南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7)第5号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10-19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经胶南市人民政府批准,胶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挂牌地块周边配套情况以现状为准
具体规划设计指标以胶南市规划局批准的方案为准。
本次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是指成交土地单价与公告土地总面积的乘积,挂牌土地价格中不含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开垦费等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文件中《竞买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0月26日至2007年11月22日(节假日除外),到胶南市土地交易中心(珠海路36号)买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11月1日至2007年11月19日(节假日除外),到胶南市土地交易中心(珠海路36号)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19日下午16: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11月22日下午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期限:2007年11月12日上午9:00至2007年11月23日上午11:00(节假日除外)。
挂牌地点:胶南市土地交易中心(珠海路36号)。
报价时间:挂牌期间每日9:00-11:00和14:00-16:00(节假日除外)。
七、挂牌地块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
踏勘时间:2007年11月9日(星期五)上午9:00;集合地点:胶南市土地交易中心(珠海路36号)门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现场。
八、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保证金成交后自动转作土地出让金,余额须在签定土地合同之日起60日内全部付清。
九、本次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于出让起始日2日前在《青岛日报》刊登变更登记,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胶南市珠海路55号
联系电话:0532—86112871
联 系 人:秦志 王春艳
开户单位:胶南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胶南市支行
帐 号:5547
胶南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yan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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