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幅工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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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块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 地用 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行 业项 目 |
起始价
(元/ m2) |
竞买保证 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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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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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竹马乡东宅村 |
11955 |
工业用地 |
1 ≤容积率≤ 1.2 |
35%≤建筑密度≤45% |
15%≤绿地率≤20% |
50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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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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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竹马乡邵湖头、东宅、西宅村 |
8743 |
工业用地 |
1 ≤容积率≤ 1.2 |
35%≤建筑密度≤45% |
15%≤绿地率≤20% |
50 |
工艺品及其它制造业 |
252 |
44 |
本次公告中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在婺城区办理相关生产企业的资质。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及竞买资格确认情况,在 2007年11月5日16时前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07 年10月16日至2007年11月5日,到金华市八一北街955号土管大楼六楼(金华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07 年10月16日至2007年11月5日15:00时止,到金华市八一北街955号土管大楼六楼(金华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07年11月5日15:00时止(以到指定帐户为准)。竞买未成功的,保证金在土地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利息,竞买成功转为出让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11月5日17:0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拍卖出让的时间为 2007年11月6日9时0分,地点为金华市 招投标中心 ,地址 八一南街387号 。若竞买人不足三人,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07年11月6日至 2007年11月20日 15:00时止。报价地点:金华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地点: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公告栏、金华市招投标中心公告栏、金华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竹马乡政府公告栏。本次出让活动由金华正信公证处公证。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本地块以现状出让,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垂询。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八一北街955号土管大楼六楼金华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9-82437501 联系人:罗卫钢 毛丹妮
开户单位:金华市预算外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金华市建设银行营业部
帐号:330673535010026153338-08018
网址:www.landchina.com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二OO七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