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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7]034号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10-16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经大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
限高
1
世纪大道以南、黎明河以东、三永湖西北部
211276.7
商住
≤1.65
≤25%
≤100米
商业40年、住宅70年
13849.1877
1500
100
 
2
世纪大道以南、龙永路以西、黎明河以东
187331.5
商住
≤2.08
≤25%
≤100米
商业40年、住宅70年
12279.5799
1500
1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 年10月11日至2007年10月30日,到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10月11日至2007年10月30日,到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30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 2007年10月3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挂牌地点为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挂牌时间: 2007 年10月31日8时至2007 年11月9日 16 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该地块竞得人;
  (二)本宗地土地使用条件以目前现状为准,规划红线内需回填整理由土地使用权取得者自行负担;
  (三)规划红线内除九年一贯制学校外,其余所有项目(含湖岸整治)均由土地使用权取得者负责投资建设(三用湖水面使用权另行规定);
  (四)本宗地土地使用权取得者须在三永湖南侧建设休闲绿地一处(绿地面积、标准及使用功能另行规定),绿地土地使用权为国有。
  (五)土地使用权取得者必须在挂牌结束后一周内支付全额土地出让金;
  (六)竞买人报名时应到国土资源局详细查询挂牌须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459-4671827
  联 系 人:  张宝娟
  开户单位:  大庆市财政支付局       
  开 户 行: 大庆市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
  帐    号: 2011102222237
大庆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10月11日
责任编辑:yan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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