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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9-04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据报道:从今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过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7101实施。

相比原有物业管理政策法规规定的由市房产局对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大包揽”,新出台的《办法》设定由南宁市房产局负责南宁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各城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各城区管理主管部门的“两级管理体系”。这样的规定,意在解决物业主管部门人员配置过少、管理力量薄弱、缺乏执法力度的问题,解决物业管理运作机制的不完善。

《办法》还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建立了由县、区级房管部门牵头,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影响业主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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