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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重申开发商物业不得代收楼盘专项维修基金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7-26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开发商物业不得代收楼盘专项维修基金。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重申此规定,并将进行清查工作。如有代收的,要在60日内将代收的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政府指定银行,并分解到户。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专项维修基金归集总额已达18.96亿元;去年10月份至今,追缴“房屋养老金”额度已达4.7亿元。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重申规范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从即日起禁止各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公司代收业主缴交的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应作为业主收楼的必备条件之一,在收楼之前由业主自行到政府指定银行缴交。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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