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密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物业管理专栏
乌鲁木齐小区物业维修今后招投标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7-25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据报道,今后,乌鲁木齐各小区公共部分维修需动用维修资金的,须通过招投标来选择施工单位。

近日,乌鲁木齐市房屋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说,首府大部分小区公共设备已过质量保修期,开始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但有部分物业公司和施工单位“密切配合”,虚报冒领,套取资金。有的物业公司指定没有维修资质的家装企业施工维修。

据悉,该市房产局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今后将对一些资质高、信誉强的招投标中介代理机构进行备案,要求物业公司在选择施工单位时必须到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备案的中介机构进行招投标。招标时必须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对招标、评标、定标实施全过程监管。

 

责任编辑:yy
[打印新闻][推荐给朋友][添加收藏][关闭窗口]
我要评论
昵称:匿名发表
标题:
内容:
最新评论
热点新闻
政策导航
经营管理
地产学堂
网站声明 | 协办之窗 | 意见反馈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读者服务 | 往期广告 | 广告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