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条律令约束违法建筑 东莞施工非法可罚3万元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7-20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据报道,东莞所有在建违法违规建筑将被停水电;严重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将被处以拆除。近日,东莞市建设局下发了《东莞市在建违法建筑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22条律令将为东莞在建违法违规建筑上“紧箍咒”。 据悉,违法建筑需要拆除时,一律无条件拆除,亦不作为安置补偿的依据。 东莞市建设局表示,对决定予以保留的违法建筑,对违法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而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又不符合开工条件的,将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最高可罚3万元。此外,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yy
[打印新闻][推荐给朋友][添加收藏][关闭窗口]
我要评论
昵称:匿名发表
标题:
内容:
|
热点新闻
政策导航
经营管理
地产学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