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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环外商品房项目须配建保障性住房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7-19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十一五”期间,北京将规划安排总计3000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和两限房,主要建在定福庄、南苑、丰台、石景山等地。今后三环外的不在政府土地储备控制区域内的普通商品房项目,必须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和两限房。同时,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项目也可建设一定比例的普通商品房。北京市规划委昨日发布了《北京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用地布局规划》(2006年-2010年)。 规划明确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位于三环路以外,且不在政府土地储备控制区域内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尚未取得规划意见书和仅取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规划意见书时,都应当按照规定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三环路以内且不在政府土地储备控制区域内的,将非居住项目调整为居住的项目,将视情况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 保障性住房和两限房将安排在城市东部、南部区域,重点是定福庄、南苑、丰台、石景山等地,以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另外在轨道交通沿线用地和站点周边用地,集中安排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以有效解决居住出行,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各区县(主要为顺义、昌平、房山及门头沟等),至2010年要在规划轨道线周边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及两限房。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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