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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严惩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7-16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近日,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对2005年1月至2006年9月的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情况进行复查,对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清理,严惩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通知》内容,要求对2006年10月以来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2005年1月至2006年9月的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情况进行复查,重点复查有无遗漏,并根据复查结果重新登记上报。对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清理,逐宗登记造册,并梳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通知》明确表示,对《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下发后(2004年10月至2006年9月)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员,要从重处理;对《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以来(2006年10月至今)仍在顶风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员,要加重处理。 此次《通知》坦承,目前县、乡两级政府和村干部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比较普遍,农村违法违规用地点多面广。对此,《通知》要求省级监察和国土部门都要采用下查一级或者下查两级的方法,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以带动和促进地(市)、县(市)级办案。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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