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密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物业管理专栏
北京人大检查物业管理 小区物业成本将及时公布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7-13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北京市建委副主任苗乐如近日透露,今后,关于住宅物业费的成本费用情况、价格情况等,都将在物业费政府指导价调整之前及时发布。日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物业管理议案督办和《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听取北京市建委关于“规范物业管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议案的办理情况。

目前,北京市物业费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为主,政府指导为辅的办法。经济适用房以及危改小区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包括普通住宅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物业费实行0.55/平方米的政府指导价标准;而商品住宅区,如在东城、西城、宣武、海淀四区759个住宅物业项目中,物业服务收费3/平方米/月以下的占88%,其中2/平方米/月以下的占66%。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经营规模、地域、财务管理状况等不同的特点,选取了33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成本数据检查。苗乐如说,目前还在调研之中,北京市建委将根据成本监审的结果,对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进行修订并按时发布。

对于目前经济适用房实行0.55/平方米的政府指导价标准,苗乐如坦言该标准可能“有点低”。他说,目前,建委相关人员与北京房地产法学会专家正在讨论新价格的具体数额。今后,关于住宅物业费的成本费用情况、价格情况等,都将在调整之前及时发布。

责任编辑:yy
[打印新闻][推荐给朋友][添加收藏][关闭窗口]
我要评论
昵称:匿名发表
标题:
内容:
最新评论
热点新闻
政策导航
经营管理
地产学堂
网站声明 | 协办之窗 | 意见反馈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读者服务 | 往期广告 | 广告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