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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土房产局:严禁物业管理企业泄露贩卖业主个人资料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7-12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近日向全市物业管理企业发出通知,严禁泄露贩卖业主个人资料行为。

据了解,近年来,业主个人资料(包括电话、住址、职业等)无端被泄露,业主频繁遭遇电话营销骚扰的现象不断发生,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主要表现在:新楼盘小区装修电话多,成熟小区房屋中介电话多,旧住宅区商品推销电话多等。售楼处和物业管理处向装修公司、房屋中介或其他商品推销商出卖业主资料已成公开的秘密,这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为此,深圳市国土房产局通知要求,各物业管理企业要指定专人对业主个人资料进行管理,排查容易泄露资料的各个环节,并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如企业人员流动性大,要防止离职员工私自将有关资料带走并泄露,建立严格的交接制度。

通知指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业主电话、地址等个人资料,未经授权不得转让、贩卖。因此,泄露、贩卖业主个人资料属于侵权行为,将引来法律纠纷。保护业主个人资料是物业管理企业及其员工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经常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不要因贪图个人小利而影响了整个企业的声誉,自觉抵制泄露、贩卖业主个人资料的行为。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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