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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曙松:调控房地产应先明确目标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7-04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尽管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一直延续,但今年五月,中国各主要城市房价全线上涨,新房和二手房销售价格均创下2006年以来最大涨幅,深圳更是每周都在刷新房价纪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研究员巴曙松近日撰文表示,在“越调越涨”表象的背后,我们有必要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以及调控的目标重新认识和定位。他认为,房地产调控应当以充分发挥市场的灵活性和主动性为基点,任何调控都需要评估其对供求关系的影响。 巴曙松指出,在讨论房地产调控之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究竟为了什么而调控?调控目标明确了,才可以继续讨论随后的问题。如果是为了房地产市场的炒作和不规范交易行为,那么这种调控应当继续推进,提高市场的透明度。 如果调控是为了抑制房价,那么价格从总体意义上是难以调控的,只能从特定的环节切入,例如廉租房的提供、房地产二级市场的培育和税收引导等等。如果是为了控制银行的风险,那么就要从银行的内控机制入手,同时放松对其他融资形式的创新管制。 因此,房地产调控本身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首先需要明确我们究竟为了什么而调控;其次,房地产调控应当以充分发挥市场的灵活性和主动性为基点,所有的调控措施,最终必然会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波动,任何调控都需要评估其对供求关系的影响;第三,调控者要给市场稳定的市场预期,因为房地产市场开发周期长,资金规模大,涉及环节多,频繁变动的政策,不利于形成充足有效的供给;第四,需要提供充足透明的信息,保护信息的弱势一方———消费者。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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