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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 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7-04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 沈建忠

住宅节能,在我国节能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是我国新时期住宅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

建筑能耗占整个能耗中的30%,其中住宅占70%。是名副其实的能耗大户。在奉行建设资源集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今天,尤其是我国土地、能源等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开展住宅建筑节能,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有利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有利于缓解资源紧张的状况,有利于引导合理的消费观念。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在此背景下,《住宅产业》杂志结合当前形势,开展“振利杯节能省地型住宅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为在行业中树立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意识、推动住宅节能省地工作的创新与提高、理论知识的普及与深化、技术的整合与应用,大造舆论,扩大影响,为专家学者、开发企业、部品厂商提供互动的平台,是值得赞许和称道的一件事情。

积极引导和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部门对此肩负重要责任,而同属于建设部门的行业媒体同样应肩负起正确舆论导向,公正、客观地宣传报道行业发展的情况,见证行业发展历史的职能。

2005年,各地区、各部门针对建筑节能做了很多工作。制定节能政策法规、开展试点示范、推广节能技术、落实节能监管……,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形成了很好的社会氛围。但是,在2005年年底的节能专项检查中,发现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开发企业节能意识淡薄,因为没有节能验收标准、没有相应的处罚手段,造成了开发企业无所谓的心态,很多设计图纸在施工环节被偷梁换柱。另外,在消费观念、技术集成应用、供热体制改革以及税后激励机制等方面,依然有待完善和突破。

在今后的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中,应该注重研究、制定、落实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推动相结合的各项产业经济政策。从整体取得节能省地的效果看,应大力推动适合普通居民住房消费的中小户型住宅建设。各地区要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适时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同时,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以及信贷、税收等方面,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给予优惠政策支持。调控的手段要以税收调节为主。综合应用土地供应和规划等调控手段。在土地供应中明确规定用地性质、规划指标、容积率、密度、套型数量指标,这样才会对引导节约型的住房消费有积极效果。

发展节能省地住宅应通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方式来实现。具体包括,建立住宅产业现代化的生产体系,逐步用产业化的集约型生产方式替代传统的粗放型生产方式,从整体上降低住宅生产的物耗和能耗;完善住宅性能评定标准、测评方法以及认定制度,引导消费者树立住宅全寿命周期性能价格比的观念。

《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已于今年31日正式颁布实施。住宅性能评定工作对节能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以颁布实施《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为契机,建立起住宅建设的科学评判标准。

最后,对获得“振利杯”节能省地型住宅优秀论文奖的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在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方面,不仅有丰富的物质产品,也有更多有深度的文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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