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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普查明确范围
拆迁房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在内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6-29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从明天起,北京市房屋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各个社区贴出有关房屋普查的公告,明确此次房屋普查的范围。其中,包括已列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在内,不在此次房屋普查范围。

据了解,本次房屋普查的范围是北京市国有土地上的,具有上盖、结构牢固、有围护设施、层高在2.20以上(2.20)的永久性房屋。具体时间从200761算起,抽样调查自200791开始入户。

本次房屋普查的目的是摸清现有房屋的总量、结构、权属、居住条件、住房需求等基本情况,为加强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数据支持,搭建全市房屋管理数据平台,逐步建立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更好地为居民服务。

普查内容将以幢为对象,全面调查全市国有土地上各类房屋总量、分布、权属、使用情况;以户为对象,抽样调查本市住宅的使用情况、居住人口状况和住房需求状况。

不在本次房屋普查范围内的有:架空通廊、温室、花房、厕所、垃圾房、水泵房、地铁站台等房屋;构筑物(烟囱、城墙、粮仓、水塔、牌楼、戏台等);尚未建成的房屋;活动房屋、临时房屋;已列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其他经市普查办认定为无需普查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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