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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小区物业服务将分4等级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6-25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据报道,为规范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甘肃省建设厅和甘肃省物价局联合制定了《甘肃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暂行标准》,将物业服务共分为四个等级,从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一级:实行24小时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应持有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设立服务接待中心、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服务;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等,及时维修养护;庭院灯、楼道灯等完好率98%以上,并按规定时间开关。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班,16小时站岗,重点区位每小时巡查1次。 二级:每日清扫楼道二次 物业管理企业应持有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公示16小时服务电话;每3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等,并及时维修养护;庭院灯、楼道灯等完好率98%以上。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班,16小时站岗,重点区位每小时巡查1次。 三级:重点区域每三小时至少查一次 物业管理企业应持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接待服务;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等;路灯、楼道灯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0%以上。小区24小时值勤,8小时站岗,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 四级: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80%以上 物业管理企业应持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接待服务;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等;路灯、楼道灯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80%以上。小区24小时值勤,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定时巡查。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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