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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称北京经适房回购政策细节仍待完善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6-15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对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有了更为严格的户籍限制,必须是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5年,而在原先并没有取得户籍时间的规定;另外,对于单身家庭也没有严格的年龄限制。业内人士认为,由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更严格,符合购买标准的群体将缩小。 尽管“征求意见稿”中对于购买资格及转让进行了更加严格的限定,但是,一些具体的问题还需细化。比如在征求意见稿中,对申请家庭的原住房,由户籍所在区住保办按市场评估价格回购,那么对于回购带来的问题尚需谨慎并要完善。 中大恒基不动产营销总经理赵晨明分析指出,回购牵涉很多具体的执行问题。现在的地价、房价上涨太快,对评估不满意者是否可请别的机构重新评估,而最现实的是评估价高了很可能超出家庭总资产上限而“出局”,价低与市场差价大时估计又很难接受,但不卖给政府买房资金没着落。还有部分评估后如这次未能选购到经适房,只能拿号等待下次选购时,房价、地价都已经变化,是否意味着二次评估。其中对家里拥有的其他固定资产如车、家电、股票红利所得等家庭财产核算问题,都是很细微、复杂的,加上现在国内无更好的对收入监督的机制,也没有像国外那样很完善的纳税系统来对应收入实况,真实的年收入、奖金等造假容易,要评估出实情较难,因此执行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还较多。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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