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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简介)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6-12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4]32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发[2005]76号)文件精神, 从2004年起,北京市开始施行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 一、组织领导 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共同负责北京地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和考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北京市人事局对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和使用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北京地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矿山、公路、水利水电、电力、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一。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四、考试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手续。(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当次的报考文件。) 五、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 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六、合格证书 考试合格人员颁发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七、注册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管理,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满前3个月,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或其指定的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责任编辑:许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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