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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商品房交易价新规:售前1日须明码标价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6-08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据报道,广东省物价局昨日宣布,该局已出台了新修订的《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以下简称“新规”),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新规”重在规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针对当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作了 新规对商品房交易过程中的明码标价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规定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公开销售24小时之前,在商品房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对所有商品房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经营者需调整销售价格的,也应当在执行调整销售价格的24小时之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标示内容包括:(一)商品房销售价格及基本状况,包括每个在售单元的楼层、房号、户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总售价、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付款方式及优惠折扣等;(二)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付的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三)商品房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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