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密码:
当前位置:首页 -- 经营管理 -- 经典案例 -- 举案说法
房产登记错误怎么办?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07-06-07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王先生最近想买老张的一套二手房,老张给王先生看的房产证上载明的面积是130平方米,可王先生到登记机构一查,却成了150平方米了。王先生急于知道,买这个房子究竟是按房产证上的面积,还是按登记机构登记的面积,如果登记机构的登记错了,是不是能要求更正?

 

  【律师点评】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姚利萍

 

  《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通俗地说,如果产权证书和登记机构的登记簿上登记不一致,以登记机构的登记簿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登记簿存在错误。

 

  如果张先生手上有可以证明该房屋实际面积的证据,那么他可以依据《物权法》第十九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的规定,要求更正登记簿记载的面积。

 

  【律师提示】

 

  《物权法》对不动产交易的效力问题作了相当明确的规定,在买卖房产前如果对买卖是否有效及能否取得物权不能确定,建议就具体问题向律师咨询。

 

责任编辑:王玉洁
[打印新闻][推荐给朋友][添加收藏][关闭窗口]
我要评论
昵称:匿名发表
标题:
内容: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热点新闻
政策导航
经营管理
地产学堂
网站声明 | 协办之窗 | 意见反馈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读者服务 | 往期广告 | 广告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