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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物业保安将由公安监管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6-05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物业保安将由公安机关监管;优秀保安可优先解决户口、子女就学等问题,但非正规保安组织和人员,将被清理出保安队伍。据《东南快报》报道,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公安厅《关于推进保安服务业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还指出,承担治安巡防任务的联防队、辅警队、协警队等有望被整合为社区专职保安。

协管员将有望转为保安

《意见》指出,将壮大保安队伍,探索将联防队、辅警队、协警队人员转为社区专职保安,同时,继续清理公安机关聘用的协勤人员,治安、户籍、外口、交通等协管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将统一转为保安员。全面落实在娱乐场所依法配备专业保安。大力推进中小学校、幼儿园聘请专业保安员。

同时,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原则,全面清理非正规保安组织和人员,按照统一基本招录条件、统一基本培训内容、统一基本保安标识、统一基本服务标准,使用单位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到位的“四统一、两到位”的要求,纳入公安机关监管范围。

物业保安纳入公安监管

公安机关对保安公司的管理将实行管办分离,突出监管职能。为规范物业保安人员的管理,《意见》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从事治安防范工作的人员,必须纳入公安机关监管范围,实行规范化管理。

而物业管理企业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将更容易做好物业保安人员的背景审查。对于单位内部的保安管理,保安服务企业为一般单位内部提供治安保卫服务继续予以鼓励和支持。

优秀保安优先解决户口

为全面推进保安队伍的正规化、职业化,《意见》规定,招收保安时要严把入口,各类保安公司招录保安员及保安培训机构招收学员,必须进行严格的背景审查,及时与公安机关的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比对,严防有劣迹人员进入保安队伍。实施保安员信息系统管理,建立人员电子档案,对重要岗位保安员留取指纹、掌纹记录。

探索制定保安员基本工资标准,依法保障保安员工资福利待遇。对成绩突出的保安组织和保安员及时记功嘉奖,对成绩优异、作出较大贡献的骨干,作为特殊人才优先解决户口、子女就学等实际问题。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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