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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规范物业管理向“杂牌军”开刀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5-28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据《内蒙古日报》报道, 据了解,赤峰市对年检审查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物业管理企业,要将年检结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为了规范和促进赤峰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提升物业管理服务的整体水平,该市已经着手开展2007年的“物业管理年”活动。 为了构建适合赤峰市发展的物业管理工作模式,逐步完善市、旗县区、街三级物业管理体制,赤峰市各旗县区物业主管部门都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人员的培训,对暂不具备市场化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承担服务管理的责任。 赤峰市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底前,赤峰市三区物业主管部门要使所辖区域内楼房的物业管理面积达到90%以上,对于居民建平房以及‘城中村’物业管理由街道办事处、有关乡镇政府、村委会具体负责,要达到卫生保洁基本覆盖。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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