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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 最高为15%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5-28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71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各9%统一调整为单位和职工各10%,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5%。同时进行住房公积金年检,规范缴存行为,维护职工权益。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依法足额缴纳税款的企业和有自有资金来源的行政事业单位,由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可申请提高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5%

对于一些特困企业、困难企业和比较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单位和职工各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670元,单位核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670元的,以670元为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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