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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物业收费管理实施细则6月1日起实施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5-18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实施细则》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住宅前期物业(不含酒店式公寓、别墅、低密度联排高档住宅)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只能收取物业服务费、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停车管理费3项。 《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同时出炉,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费分三个类型四个等级收费。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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