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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混合”小区物业管理费将统一
来源:中城房网   发布日期:2007-05-14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据《房地产时报》报道,同一小区、同一房型、享受同样的物业管理服务,但物业费收费却大不相同。上海不少商品住房与售后公房“混居”小区内造成的这一“不平等条约”将被打破。近日,相关部门表示,将通过推行物业分等收费制度,在售后公房小区逐步统一物业费收费标准。

据介绍,目前,一般个人购买商品房,其物业费征收标准都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但在一些建成时间较早的小区内,既有商品房,也有售后公房。售后公房的业主按照《关于调整公有住宅售后管理费和房屋修缮人工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来缴纳物业费,按户收取每月35元,而商品房却是按照建筑面积来收费。这样一来,售后公房比商品房的物业费低了很多。由于物业费征收标准不同,常常引发拒付、拖欠等问题。

相关管理部门表示,目前小区内物业费标准不统一的情况,在全国都是一个普遍问题。上海目前共有商品房、售后公房及使用权房三种性质的房屋,物业费标准都不一样。在一个小区内售后公房的物业费之所以要便宜许多,是当时对房改房的一项福利待遇。对于由此引发的质疑,该人士表示,相关部门正在研讨这一问题,并将在年内在售后公房小区逐步开始推行分等收费,即由业主委员会选定物业服务,根据服务内容、等级不同进行收费。

目标是做到同等服务、同等标准,服务质量与价格对等、公平透明。这样既可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使业主得到更好的服务,也对同一小区的业主相对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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