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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瑾:认真贯彻落实《物权法》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杂志2007年第4期   发布日期:2007-04-24   访问次数:1   作者:谢罗群

《物权法》的颁布对于保护业主权益、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对《物权法》的深入贯彻是关系到物业管理进一步走向法制化管理的大事情,值得我们全行业高度关注。

首先,我们要深入研究《物权法》,把握《物权法》对物业管理活动的主要影响。我把《物权法》对物业管理活动的主要影响概括为6个方面(前4个方面见《中国物业管理》2007年第3期卷首语),第5个方面我觉得是《物权法》的颁布增大了业主委员会的责任,但我们也应该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在这方面上海有很好的做法,在2007年第3期的《中国物业管理》杂志上有非常详细的介绍;第6个方面我认为是促进物业管理服务职能定位和责任边界的进一步明细。近些年,我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在承当很多无力承当的管理责任,我今天要再强调一下,有的物业管理公司为了得到项目管理权,把物业管理说成了包打天下、包治百病,造成了很多业主对物业管理责任的误解。我想全行业应该以《物权法》出台为契机,好好反思一下自己对业主的承诺,认清自己的责任边界。

最后,我讲一下如何去深入贯彻落实《物权法》。第一我想还是要研究相关的法律、制度,包括《物业管理条例》,我认为当务之急是要抓好《物业管理条例》的修改;第二是要大力地宣传《物权法》的有关内容,组织业主委员会一起学习《物权法》。今后,我们更多地要依靠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要以积极和善的态度对待业主委员会;第三就是大力去促进业主自我管理,使业主形成自我约束机制,认真研究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管机制。我建议大家要认真地研究推广上海、天津等城市依靠地方基层组织来监督业委会的做法;第四就是要努力为构建和谐物业管理提供良好的氛围,这需要媒体和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努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总之,我们一定要深入的学好《物权法》,宣传好《物权法》,用《物权法》来指导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谢家瑾:建设部总经济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

责任编辑:yan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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