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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适用房将不再只供拆迁户
来源:《城市开发》杂志 发布日期:2007-04-13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据报道,北京市建委负责人近日做客首都之窗时表示,今后,对于经济适用房的销售问题,将不再只提供给拆迁户,任何符合条件、并通过建委四级审查的中低收入家庭,均可购买。 对于目前备受关注的保障住房建设,北京市建委委员、新闻发言人张农科表示,住房不是简单的商品,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在里面,所以政府当然应该有住房保障的职能。关于北京市住房保障体系问题,他介绍说,概括起来是全覆盖、分层次,就是说从中等收入到低收入,都要进行保障。在保障群体的审核中,将对保障群体的家庭收入、家庭的财产、现在的住房状况等都进行审核,并把这些资料公布到社区,通过这些办法来保证真正该保障的人得到保障。 据了解,保障住房享受群体的资格审查将会进一步严格,新的标准正在制定之中。北京将建立保障住房供应四级审核体系,即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区县和市有关部门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进行审核和公示,同时建立全市住房保障对象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今后,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将公开向符合条件的的中低收入家庭销售,符合保障条件的非拆迁户,只要被相关部门的四级审核通过后,就具备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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