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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局明确住宅禁商令继续执行
来源:《城市开发》杂志 发布日期:2007-04-10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据《北京晨报》报道,针对市场上“住宅禁商将解禁”的传言,北京工商部门已召开联席会议,明确表示继续执行“住宅禁商”。 今年3月出台的《物权法》草案规定,业主有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权利。而去年6月19日北京市工商局下发的14号文件规定,暂停为登记地址为民用住宅的企业办照。在《物权法》面前,工商部门的“住宅禁商令”是否要松口,成为市场猜疑和关注的焦点。 一位内部人士透露,北京市工商局上周四专门针对此事召开会议,各分局登记科科长全部出席。“会上明确说,住宅禁商令不解禁,要继续执行。”据了解,此次市工商局没有为住宅禁商令解禁的原因,在于该禁令属于管理规约。根据《物权法》草案第77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首先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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