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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闲置土地将征收闲置费
来源:《城市开发》杂志 发布日期:2007-04-09 访问次数:1 作者:匿名
据新浪房产消息:今年,南昌市将通过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增加市场有效供应,强化规划调控、改善住房供应结构,鼓励自住型消费、进一步发展二手房和租赁市场,健全住房保障体系、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等举措,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今年,南昌市将对全市已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逐一进行疏理。在此基础上,对由于出让方原因不能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按期交地的,由政府协调各相关单位尽快按合同规定交付土地;对由于受让方原因,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工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责任编辑: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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